松溪县塔下55号地块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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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变更公告
开标、评标
中标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松溪县塔下55号地块拆除项目
致:福建力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尧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昆腾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尚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松溪县城市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邀请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万元) |
最低竞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一 |
松溪县塔下55号地块拆除 |
504.6695 |
15.3 |
2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2.1标的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松溪县塔下 55 号地块的建筑物,财产范围包括范围内 23 幢建筑物,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括范围内机器设备、家具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房屋用途为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537.39㎡(详见估价结果报告状况表),权利人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1.2拆除范围包括:室内地面、地梁、承台混凝土等构筑物的拆除破碎,将范围内的所有物品清运至场外,做到建(构)筑物拆除完毕、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干净,苗木移除,净地移交转让方。本次拆除的所有建筑废料及苗木均由受让方处置,处置废料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2.1.3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干净、苗木移除,净地移交的标准。转让方提供的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包含地上及地下部分)至原基础地面±0.00,拆除的旧料必须清运出场,做到地面无弃土、废弃物、场地平整(不允许将外部弃土,倾倒至场内用于平整)。
2.1.4松溪县塔下55号地块拆除项目残值转让评估报告基准日2025年5月8日,具体详见闽鑫恒房估[2025]第 SX0011号;
2.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2.2.1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资产情况,未查看的视为认同标的物与现场相符。
2.2.2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2.3转让标的所列项目及数量为原收储资产移交登载的情况,与实物状况不尽相符。本次拆除的建筑物的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2.2.4本项目范围内拆除下的所有旧料归受让方所有,以拆除下的的旧料价值扣除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旧料款的余额作为受让方拆除工作的包干工程价款(固定总价),转让方无须另行向受让方支付拆除工程款。人工、材料的涨跌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风险或不可抗力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竞买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竞买人拟担任本转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总工期:30日历天。
2.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满(公示期未被投诉或提出异议)次日起3天内交纳,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帐户后签订合同,受让方不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待本拆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未出现安全问题或其他违约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但受让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转让方可以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3.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3天内,在签订合同前,受让方将成交价款(即竞拍报价)缴交至松溪县城市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指定账号后方可进场拆除作业,受让方不能按照规定提交中标价款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受让方进场拆除前应根据合同约定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
案》,并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委托方及监理审批后可进场拆除作业。
5、受让方必须按《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文件承诺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派遣项目经理进驻工地现场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所有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发现违规施工每次罚款伍仟元缴纳至转让方。若不能按《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转让方向作出的以下处理: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受让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转让方交纳叁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转让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
6、现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穿戴完好工作服。到现场佩戴安全帽及工作鞋,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拆除及清理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有受让方自行负责。
7、受让方按工程清单及工程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实施。
8、受让方应当依法向拆除人员支付劳动工资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
9、若受让方未能如约完成拆除、清运任务,转让方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即: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罚款十日内按1000元/日计,超过10日-20日内按2000元/日计;20日以上按3000元/日计,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同时,转让方有权依法强制清场。如遇持续降雨、大雨等特殊天气,导致拆除工作无法进行施工,工期应当相应顺延。
10、受让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①项目经理 1 人,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等级:二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③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焊工、搬运工等。所有进场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11、由于受让方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致使拆除工作无法进行,转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另派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受让方的中标旧料款不予退还并通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未按合同要求施工,每项扣壹万元,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12.为保证工作进度,确保竞价工作顺利进行。对竞买中弃标单位的弃标行为采取处罚措施。
13.转让方应付组织方按标的挂牌价的0.3%及溢价部分价款(溢价部分价款=成交金额-挂牌金额)的3%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4.其他交易条款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15.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支付人民币800元本项目的平台使用服务费(缴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缴款信息:名称:南平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700MA2XNBLL1X;地址、电话: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阳大道15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通道2(建阳区阳光招采中心)18805996322;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南平建阳水南支行1406620219000029772。
五、竞价方式:线下现场竞价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6月12日17:00整,详情请登入松溪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npygcg.com/songxixian/),请有意向竞买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与我公司联系,文件编制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13日9:00整,松溪阳光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松溪县大街35号三楼)
八、竞价保证金账户信息:
名称:南平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阳大道15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通道2(建阳区阳光招采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南平建阳水南支行1406620219000029772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17359800287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建发悦城金座1101室
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看样联系人:胡先生15759999977
注: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