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中山路148号、171号房屋修缮监理项目[变更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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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标公告发布
02
变更公告
03
开标、评标
04
中标结果公示
05
合同公示
中山路148号、171号房屋修缮项目施工监理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中山路148号、171号房屋修缮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编号: A4031111111000444001001,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修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条款号7.6.1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之一履约担保期限:至合同期满允许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银行保函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鼓励允许投标人使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递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交方式、金额及对等互保条件,中标人应当响应。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现全部修正为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本项目依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规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件精神,不收取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看答疑修正稿。
二、原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延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 年 8月12日23:59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开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以上内容招标文件有涉及到的同步修正。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变更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自行下载及查阅。
招标人:福建建达南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