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社会氛围营造项目

  • 【信息时间: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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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标公告发布

02

变更公告

03

开标、评标

04

中标结果公示

05

合同公示

采购邀请书

 

致:各邀请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民分公司(采购人)  本项目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2026年春节社会氛围营造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2026年春节社会氛围营造项目

   2.项目编号:A4031111111000558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20529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20529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6年春节社会氛围营造项目

1

920529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参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 01  23 18:00:002026  0128 17:30:00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免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阳光招采平台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谈判人可于2026 01  23 8:30:002026  012817:30:00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129 09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开启

时间:202601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阳光招采平台开标室(南平市建阳区潭阳大道15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通道2)

10.平台线上服务费 300  元,缴后不退。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阳光招采平台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南平市建阳区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民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40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法:18350864955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法:0599-8727760